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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份株洲环境质量通报已出炉,速看

2022/12/9 8:03:40    查看次数: 383    

近日,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《10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》,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。



一、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(一)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1.总体状况

全市城区共监测31天,其中8天为优,14天为良,9天为轻度污染,空气质量达标(优良)率为71.0%,较上年同期83.9%下降12.9%,首要污染物为O3。

综合指数为3.89,较上年同期3.88上升0.3%。

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:PM2.535微克/立方米 ,较上年同期下降16.7%;PM10 50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3.8%;O3197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上升36.8%;NO228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3.4%;SO2 6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4.3%;CO0.6毫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25%。


2.城市五区状况

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(天数)与上年同期比较,荷塘区为67.7%(下降12.9%,减少4天)、芦淞区为67.7%(下降16.1%,减少5天)、石峰区为71.0%(下降12.9%,减少4天)、天元区为71.0%(下降9.7%,减少3天)、株洲经开区为71.0%(下降6.5%,减少2天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:株洲经开区、天元区、石峰区、荷塘区、芦淞区。

各区PM2.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均有下降,其中石峰区下降10.5%、芦淞区下降14.3%、荷塘区下降16.7%、天元区下降21.4%、株洲经开区下降25.0%(下降幅度大);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均有上升,其中株洲经开区上升26.2%、石峰区上升31.0%、芦淞区上升39.6%、荷塘区上升40.0%、天元区上升46.7%(上升幅度大)。


3.南四县(市)和渌口区情况

空气质量达标率(天数)与上年同期比较,炎陵县为100.0%(持平),茶陵县为87.1%(下降12.9%,减少4天)、攸县为74.2%(下降25.8%,减少8天)、醴陵市为80.6%(下降19.4%,减少6天)、渌口区为80.6%(下降16.1%,减少5天)。

县市区PM2.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渌口区下降15.6%、醴陵市下降10.3%、攸县持平、炎陵县上升8.0%、茶陵县上升16.0%(上升幅度大);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,除炎陵县下降0.7%,其余均有上升,其中醴陵市上升21.6%、茶陵县上升31.0%、攸县上升38.5%、渌口区上升47.6%(上升幅度大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:炎陵县(第14名)、茶陵县(第28名)、攸县(第39名)、醴陵市(第50名)、渌口区(第74名)。



(二)1-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1.总体状况

全市城区共监测304天,其中106天为优,135天为良,51天轻度污染,12天中度污染,空气质量达标(优良)率为79.3%,较上年同期(86.5%)下降7.2%(减少22天)。

综合指数为3.61,较上年同期3.60上升0.3%。

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:PM2.534微克/立方米 ,较上年同期下降2.9%;PM10 43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8.5%;O3176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上升21.4%;NO2 23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1.5%;SO2 6微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4.3%;CO0.9毫克/立方米,较上年同期下降10.0%。


2.城市五区状况

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(天数)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,其中株洲经开区为79.3%(下降5.6%,减少17天)、天元区为79.3%(下降6.6%,减少20天)、荷塘区为78.6%(下降9.2%,减少28天)、石峰区为76.6%(下降11.2%,减少34天)、芦淞区为77.3%(下降8.6%,减少26天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:株洲经开区、天元区、荷塘区、石峰区、芦淞区。

各区PM2.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除荷塘区上升2.9%、石峰区持平,其余均有下降,其中株洲经开区下降22.5%(下降幅度大)、天元区下降2.9%、芦淞区下降2.8%;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均有上升,其中天元区上升15.5%、株洲经开区上升18.4%、荷塘区上升18.6%、石峰区上升19.6%、芦淞区上升22.8%(上升幅度大)。


3.南四县(市)和渌口区情况

空气质量达标率(天数)与上年同期比较,炎陵县为98.7%(持平),茶陵县为95.1%(下降2.6%,减少8天)、攸县为88.8%(下降6.9%,减少21天)、醴陵市为89.8%(下降8.2%,减少25天)、渌口区为88.5%(下降7.9%,减少24天)。

县市区PM2.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,除渌口区下降6.9%,其余均有上升,其中醴陵市上升3.8%、攸县上升4.2%、茶陵县上升4.5%、炎陵县上升29.4%(上升幅度大);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,均有上升,其中茶陵县上升16.8%、渌口区上升19.8%、攸县上升20.8%、醴陵市上升21.4%、炎陵县上升29.5%(上升幅度大)。
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:炎陵县(第5名)、茶陵县(第9名)、攸县(第38名)、醴陵市(第68名)、渌口区(第74名)。



二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

(一)10月水环境质量状况

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,大桥头、云阳自来水厂、茶陵县自来水厂、平虎大桥、草市镇、晏公潭、华里、东阳湖、茶水入洣水口、酒埠江水库、仙井、望仙桥水库和官庄水库1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;其余18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
1.断面水质状况

(1)6个国控考核断面,大桥头和草市镇断面水质为Ⅰ类;马家河(霞湾)、星火、渌水入河口和杨泗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(2)9个市、县域交界断面,草市镇、华里和仙井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;菜码头渡口、马家河(霞湾)、太和、苏州坝、渌水入河口和杨泗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(3)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,草市镇和仙井2个断面水质为Ⅰ类;马家河(霞湾)、太和、苏州坝和渌水入河口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(4)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,望仙桥水库和仙井2个断面水质为Ⅰ类;三刀石、星火、株洲县自来水厂、渌水入河口、杨泗和铁水入渌水口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
与上月比较,茶陵县自来水厂、草市镇、晏公潭、酒埠江水库和仙井5个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;星火和杨泗2个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;株洲市二、三水厂(白石)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;大桥头、云阳自来水厂、华里、平虎大桥、东阳湖、茶水入洣水口、望仙桥水库和官庄水库8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;其余15个断面水质为Ⅱ类。


2.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

10月份,全市监测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。采用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、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。

全市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持Ⅱ类水质及以上,达标率为100%。



(二)1-10月水环境质量状况

1-10月,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,大桥头、东阳湖和望仙桥水库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;其余28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。

1-10月,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12个(县级按季度监测),望仙桥水库水质为Ⅰ类和官庄水库水质为Ⅲ类,其余10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。



(三)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

相比去年同期,1-10月,9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(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),攸县、荷塘区和炎陵县改善程度相对较好(从第1名到第3名)。



三、相关要求

近期,我市降雨逐渐增多,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,注意旱涝急转对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,并采取有力措施,全面排查流域水环境问题,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,确保辖区内水体水质得到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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